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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对亲属,工伤保险对亲属的影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对亲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对亲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工伤保险中,与被保险人存在供养关系的范围如何界定?

您好!希望我的解答能为你带去有用的信息。 供养亲属是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生前需要其赡养、抚养、扶养的亲属。

工伤保险对亲属,工伤保险对亲属的影响

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供养的条件

 (一)、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被供养资格的确定主体: 为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被供养资格确定时间点:职工因工死亡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对亲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对亲属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