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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理赔待遇,工伤保险赔偿待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月工资4000,工伤九级,能赔偿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00元(9×4000)

工伤保险理赔待遇,工伤保险赔偿待遇

2、若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3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3

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如企业为员工参保社保工伤险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企业只需为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企业可以通过投保工伤补充保险,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责任转嫁出去,企业就无需再承担责任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本人缴费工资,受伤前的,乘9个月,如果你说的4000是缴费工资,那就是4000x9=36000元如果辞职那看你是跟用人单位是什么样的用工形式,网络上,当地政府人社l部门网站,有电话12333国家,省人社部门的网站都可查到文件原文。

工伤保险待遇全国各地统一标准也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块.工伤补偿包括(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后续治疗费用,住院伙伴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护理费等)。工伤职工如果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暂时不支付,等劳动关系解除时再支付。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如果是一至四级伤残搞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