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判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登记判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判决已履行,异议登记如何解除?
既然生效的判决己经履行,你就从法律层面讲完成了其所赋予当事人的义务,而题主所述的异议登记己毫无实际意义,即使原来有,当你履行应尽义务完毕后,其异议对你己无束缚。
但我也有一不明白之处,那就是,既然异议已登记,也就是一方提出的异议己得到权威机构认可,而另一方又怎么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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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土地登记簿记载的土地权利人可以持相关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没有起诉的;
(2)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
(3)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
异议登记失效后,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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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登记判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判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