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参照证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参照证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时没有住院,可以让主冶医生开营养费和护理费的凭证吗?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所需证明:
具体提供证明如下:
1、对于所需的护理时间,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
2、对于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在护理期间没有或减少工资收入的金额: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发工资的,可以提交护理前一年度及护理期间的银行卡交易记录。
如果是现金发放的,则应该提供提交护理前一年度及护理期间的单位发放工资表,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以证明在护理期间减少的工资收入情况。
扩展资料: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考资料:
个人欠个人,抵账证明怎么写?
答案如下:个人欠个人,抵账证明可以用word或者excel制作。
+1. 个人欠债给予的贷款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制作抵账证明。
2. 写抵账证明前,需要明确借款人、贷款金额、借款时间、与债权人的关系等基本信息,并列出详细的交易记录和还款计划,以确保证据可靠、清晰易懂。
3. 在制作抵账证明时,应遵守文书格式,尽量精练而有力,内容明确,同时具备理性和感性两个方面的表达,以提高债权人的阅读理解能力。
4. 最后一定要注重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并加入各种有效的安全措施,以致力于证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参照证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参照证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