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与国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与国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收缴后会和原来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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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从明年开始,也就是2019年1月1号开始,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那么他最大的改变就是要严格按照本人的工资基数去来缴纳社保了,因为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去交那个社保的,那么这样一来无形中也就损害了员工本人的利益,当然对于企业来说这样可以降低用工成本,然后降低这个用工成本,就可以提高这个经营利润。
那么这个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这种情况就要严格按照员工本人的工资基数去缴纳社保了,员工本人工资基数高的,那么交纳的社保也应该相应的提高。所以说对于员工本人来说实际上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而对于公司来说实际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当然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一些公司以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公司,这种情况也是存在了,因为本身税务他会核查一个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情况,通过来核查个人所得税,是可以明显的看到一个公司有多少名员工,那么你交纳社保的数量和你的员工总数符合还是不符合?所以说对我们的影响就是要严格按照工资基数去缴纳社保,并且以前没有购买社保的公司也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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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收缴后会和原来有什么不同?
主要不同是税务部门会有效掌握工资的实际数值,企业少交不交的现象将减少。
实际生活中,很多地区的企业对于社保是不缴纳的。哪怕像北上广深这样的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城市,企业偷偷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显现也不少见。
其主要原因是成本过高,一个员工如果依法正常缴纳社保,他工资的四分之一会上交成五险一金和个税。也就是一万元的税前工资要扣掉2000。企业如果依法正常缴纳,一万税前工资的员工,实际加上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之后用人成本将达到近14000元。
所以这块灰色地带才会一直存在着,甚至这次改革也有专家提出希望给与一定过渡期,不然很多企业可能会不堪重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据其粗略测算,这一政策至少将增加企业30%成本。他建议,给予不合规企业一定的过渡期,继续执行降费率政策,同时逐步实现全国缴费基数、费率的统一,并多渠道增加社保基金收入以维持其可持续性。
从企业来看,长期靠违法侵害员工利益获利,一出事就倒闭不是长久之计。
另一方面对于个人来说,社保关系到将来退休后养老金能否满足基本生活的问题。按照最低交社保,将来养老金也只能是最低档次的,年老后的收入将断崖式的下跌。
灰色地带是滋生黑暗的温床,企业和个人不能靠违法来取得生存空间。普遍违法选择执法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尽管背后隐藏着其他目的,但捋顺了社保缴费是件好事。
同时也希望将来能从个税降低、社保减负等其他方向出台减压配套措施,毕竟,社保负担真的挺重的。
形势严峻,好自为之,各自珍重!!!
实际上个税申报和社保缴费相结合多少年前就已经没有软件技术难度了。稍有点数据库常识的就知道,在数据库中同时调取个税社保及其他信息,只要通过同一关键词就行,这个关键词就是身份证号。
之前个税,社保库分属不同管理部拥有,信息不互通。现在国家政策要合并了,纯软件开发问题不大,主要是税务总局与人社保障局的业务对接工作协商问题。
从明面上讲,之前有的企业个税申报按实际发放数申报,社保按最低基数申报,今后就不可能了。之前个税社保都少申报的企业,随着税务与社保的合作,税局可以利用每年对企业进行社保审计的资源,对个税同时也进行了检查,两者的统计口径基本一致,今后可能䃼社保后也需补个税并加收滞纳金。
有的人在A企业交社保,在B企业发工资。先前两部门信息不互通,社保审计同时查到AB企业的机率很小且可能不是同一拔人查的。查到A,交社保不发工资,有的就按最低基数交。查到B,只发工资,有外单位参保证明,也无法延伸审计A的社保缴费基数。
有的人在A拿一半工资,在B拿一半工资,社保在A交,按A的数字交金。
今后,根据身份证号就能调出一人在几个地方拿了钱,在全国几个城市拿钱,共多少钱,社保少交了没?如果不是在交社保地拿的工资,是否按劳务报酬交个税?这次个税修订,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综合起来考虑,可能也是暗示着社保缴基数的扩大吧。
从征收管理角度来讲,上述内容没有技术障碍,或暂时不做,只是再给企业一次机会吧。
好自为之,各自珍重
社保费“分征”局面将结束
目前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全国并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一局面的形成有其历史和政策原因。
根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11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依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统一征收机构,只笼统提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形下,各省份的征管模式也不一样,分为三种:一是社保局负责征收,企业员工是多少,工资总额是多少?企业在社保局网站填写就可以了,社保局会按照你上报的信息收缴社保费,这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二是税务局负责征收,社保局负责管理,由于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对信息真实性核查的成本也很高。三是税务局同时负责征收和管理,只有少数城市采用这种模式。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占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不到一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一改革将结束社保费“分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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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收缴以后会和原来有什么不同呢?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那么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他会要求企业单位按照自己的员工总数和员工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提高相应的社保交费,这是社保税改的一个最终的目标。
因为税务部门的征缴力度,在全国范围之内都是很强的,所以说再也不能够出现不为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的情形,或者说不按照员工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交纳社保的情形。那么这样一来有效的就会提高我们员工的一个平均缴费指数,那么对于我们员工来讲,平均缴费指数的提高就意味着今后养老金的待遇,也会是有所提高,所以说社保税改对于员工来讲是一个好事情。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对于我们企业的用工成本就会有所增长,因为企业单位以往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的话,他的这个交费可能是比较低的,如果今后提高相应的一个交费标准,势必会影响到用工成本的一个压力,所以说这一方面,对于企业单位,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无条件的执行社保税改的要求,也是企业单位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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