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失业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失业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缴费是什么意思?
是指员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部分
员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下为相关内容: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的失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时需要提供的《职工个人缴费明细》指的是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职工个人缴费明细》可以自己登陆社会保险官网打印,如果自己没有条件打印,也可以请社保机构代为打印。对于劳动者来说保险是很重要的一点,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1、 国家机关按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乡镇企业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列支渠道
城镇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费或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条例》规定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条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同单位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职工工作时间,视同个人缴费年限,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实行市地统筹。中央驻鲁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济南军区、省军区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办理登记和征收。具体征缴、管理、使用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2、机关和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999年度从单位支出预算中列支,自2000年1月起,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事业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找公司挂社保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社保挂靠在公司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但是要在停止交社保三个月才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同时可以自己继续缴纳保险。领取了失业金证明现在是无业状态,可以居民的身份缴纳保险,但是缴纳的只能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缴费: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失业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失业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