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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江门社会保险,佛山江门社会保险中心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佛山江门社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佛山江门社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江门社保缴费标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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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江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7346元),下限为3100元。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为12396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

生育保险

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设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但申报生育保险时应不低于我市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不设个人缴费上限,但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7844元(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7844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工伤保险

按参保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计征。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江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上限为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的300%,即17844元。

2019-2020年江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平均申领率实行浮动费率(0.48%、0.64%、0.8%)。

2023年江门灵活就业缴费标准?

一、医疗保险

医保参保费用: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76元/人。

职工参保费用: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江门市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2023年江妈妈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

2021江门灵活就业社保?

江门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15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5%,生育保险为0.5%,职工个人为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费率为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若其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且不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7.5%,并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允许在2021年补办补缴所属期为202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年度缴费基数的最新规定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佛山江门社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佛山江门社会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