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的转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的转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五险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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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挡案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拒绝办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市单位之间社保转移
1、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不需要办理转移手读;
2,企业单位职工社保转移:(1)、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会到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会自动封停;(2)、劳动者将社保卡交给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即可为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
二、社保异地转移: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离职证明(原单位盖章)、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以下由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与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之间联系办理:
(1)、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接到参保人申请后,对符合接续条件的,由两地的社保构之间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对不符合接续条件的,社保机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并说明原因。
(2)、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1、由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在职有保障,离职即失效;因此不存在转移。
2、失业险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需要等待养老保险转入新单位后,个人到新的医保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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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不是所有的都能转移,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有关的经验。
第一,单位缴纳的五险包括哪些内容?
只要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和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在三十天内为职工办理“五险”,也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这“五险”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6%,记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记入个人账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0.5%,个人缴费0.5%,全部计入失业保险统筹基金;生育险、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纳费用。
第二,单位缴纳的五险中,哪些能够转移?
在单位缴纳的“五险”中,由于涉及到个人缴费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设立了个人账户,失业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所以在社保关系的转移中,转移的资金基本上都是建立了个人账户的才能转移,没有个人账户的是无法转移的。所以在转移社保关系时,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于个人辞职或是离职,标志着失业保险已经终结,所以不会转移;生育险和工伤保险,因为没有个人账户,个人也没有缴纳费用,只有在单位在职时才能享受保障权益,离开了的用人单位就不属于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所以不能转移。
第三,如何办理的社保关系的转移?
根据上面的分析,由于在“五险”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三险不能转移,那如何来办理转移关系呢?
同一个统筹区内的不办理转移。在同一个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筹区内辞职或是离职的,在员工辞职后,一般用人单位会在社保缴纳名单中办理增减表,只要办理了减员的,不会再缴纳任何社保,员工辞职到新单位就业后,新单位会办理增加表,可以自动接续缴纳。
跨统筹区就业的必须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如果员工辞职后,不在一个社保统筹区内就业,即使是在同一个省内,也要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转移时要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关系转移,要分别去原来的参保地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凭转移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然后再到新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上户手续,全部过程大约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办理的退休。
总之,在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中,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可以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顺利完成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和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享受相关的社保待遇。
职工可能不会为一家单位效劳一辈子,如果在一个地区工作自然可以接续。可是在我们转换单位或者转换就业地区的情况下,我们的五险可不可以进行转移呢?
答案,有的保险可以有的保险不可以。
我们五险的种类
目前来看,企业给我们缴纳的五险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在2019年底生育保险将被彻底并入医疗保险,未来我们就只剩下四险了。
根据目前的政策,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乃至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以进行转移,不过只转移的是缴费记录;失业保险不需要转移,可以直接在当地享受完毕;工伤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因为它是实时性的,不缴了之后就没有相应待遇。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
转移的办法一般是职工向参保地提出申请,然后参保地提供有关信息,职工携带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原参保地也就是转出地提出申请,有转出地按照有关信息将参保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转移过来。但是相关转移确实很不容易,操作也比较麻烦需要来回跑。未来国家将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或许可以直接实行网上操作。
转移的内容,实际上主要是职工的缴费基数,以及职工个人账户部分的钱。同时转移的还有缴费基数的12%,也就是统筹账户部分。也就是说,最低社保关系转移也需要20%的缴费基数,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最低缴费钱数是基数的20%的原因。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2009年人社部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有关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做出了明确。
如果参保人在新的就业地实现了就业,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那么有新就业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也就是说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一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转移的没有统筹账户资金,只有个人账户的医疗费。
不要小看统筹账户资金,实际上深圳、杭州、广州等多数地区,都要求退休前必须在当地实际缴费满10年甚至以上,转移过来的参保时间可以视同缴费。
为什么会这样呢?实际上医疗保险基金是以统筹地区为基础现收现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并不跟养老保险一样有很大一部分积蓄。不可能说退休前在这里一分钱都没有缴纳,就允许在当地办理退休还按月享受医保个人账户以及报销待遇,这样对退休地的医疗保险基金并不公平。
所以,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现全国统筹以前很难将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合并一起。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的关系转移还是非常复杂的,不过肯定未来会越来越简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的转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的转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