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监察执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监察执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交社保,工伤了,劳动监察大队管吗?
我个人认为在厂上班受伤是工伤,应该由厂承担,厂应该买意外保险,劳动监察大队应该管,这是他(她)们工作,应该主动把事情处理好,让受伤人感到温暖,他(她)们给厂创造财富,他(她)们上班给家庭承担责任,他(她)们也不愿受伤。
纯属个人观点,请勿喷。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回答你的两个问题:
一、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1.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追缴社会保险费。
2.你要证明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这是交纳社会保险的前提,如果你的证明不了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工作年限。
3.因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给你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赔偿。
二、工伤的问题。
1.你自己要在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而不是找劳动监察投诉。
2.你在认定工伤时,一般情况下要证明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受伤情况。
3.认定为工伤后你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来确定你的伤残等级。
4.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工资,停工期限等,来计算出你的工伤赔偿数额,单位拒绝赔偿的,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监察执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监察执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