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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社会保险自愿不交可以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

员工受聘于单位,除了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薪金,一条隐形的福利——单位须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的、法定的社保费。这样的问题来了,员工自愿不交社保,放弃享受这样的权利,是否违法?

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社会保险自愿不交可以吗

一、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费,就是个黑坑!

曾几何时,中小微企业为了降低社保费,怂恿或者强制从业人员放弃缴纳社保费,并写下书面放弃的证明。历史证明,这样的行为是中小微企业不懂社保法和劳动法,导致自动入坑的大笑话!数年来,经过事实的教训,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已经放弃这种违法且不利己的“好主意”!

现实工作中,确实有职工对社保法没有足够的认识,从主观上有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的错误意愿。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尊重职工的意愿不缴纳社保费,是否违法?缴费单位肯定违法!一旦被查实,单位必然面临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的结果!

举个例子: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壮汉偶遇小偷盗取路人的财物,并将小偷制服。小偷气急败坏的说:“你打死我算了,我不想活了!”试问壮汉满足小偷的愿望,是否违法?

因此,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与上例同理!个人意愿在法律面前就是个玩笑话!再者,一些熟知劳动法和社保法的员工这样要求,可以理解为一个“局”或者“黑坑”!

二、社保费由社保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保障强制执行

所有人都知道,社保费由相关法律作为强有力的后盾,其强制性的特点不受单位或者职工个人的意愿所左右。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否签订书面承诺,不交社保费均违法!

通俗的讲,个人放弃权益,“该拿的钱我不要了行不行?”还真不行!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社保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缴纳。不交社保费,行政管理部门找单位不找个人!用人单位千万不可相信任何形式的放弃承诺,一切申报缴纳以社保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综述

历史以来,凡是以各种理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均面临违法导致的严重处罚!无论是职工主观意愿不交,还是被单位诱导写下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都不是任何组织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的法律文书和依据!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不但违法,而且是对自身行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其结果是不但害了用人单位,更是害了自己。

第一,单位不交社保于法不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用人单位只要录用了一名员工,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缴纳的社保,单位不但面临法律的风险,同时也要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的风险是员工事后的反悔,如果员工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把单位告到劳动局或是法院,面临的都是双倍赔偿,或是补缴的高额违约金,即使单位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也是属于无效协议,最终吃亏的还是单位。同时,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政府对不缴纳社保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用人单位不会因为部分员工的不合理要求而冒违法的风险。

第二,单位在岗职工志愿不交社保于理不通。

作为在单位就职的员工,部分人员由于家庭比较困难,希望每月到手的工资多一点,希望自愿放弃不缴纳社保,表面上看自己每月工资确实多了几百元,但是几百元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困难的,部分人还有可能将之挥霍一空,到老了来,要退休金没有退休金,生病了要住院而没有医疗费,最后单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其结果是不但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真的非常不划算。

第三,依法缴纳社保也是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在岗职工,依法缴纳社保不仅仅是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的责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单位职工应当缴纳社保,同时还有责任监督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所以说,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的责任。我国已进人老年社会,作为单位的职工今天缴纳社保,就是为了明天自己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那么还指望谁来为你负责任呢,所以有这种想法的朋友,应该立即纠正自己错误的想法,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既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单位要守法,我们个人也要守法,整个法制社会才能完善和建立起来,我们今后的养老就医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

总之,个人自愿不缴纳社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但害了用人单位,也是害了自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还是尽快放弃才是上策,不然等到了将来后悔是没有用的。

法无禁止皆可为。但是职工自愿不缴社保,确实是违法的。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也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也是这样。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

所以,职工参加社保是法律确定的,无可争议的,必须的。

依据《劳动法》的含义,参不参加社保不仅仅是企业的义务,而且也包含了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有的劳动者认为缴纳社保是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这是不对的。实际上缴纳社保是自己的义务,义务就不是随便放弃的了。

不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了缴纳社保的义务,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按时缴纳社保,那么相应的违法责任要有用人单位承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日缴纳5/10000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滞纳金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承担。当然,欠缴滞纳金的计算基础是以全部社保费为金额,包含了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企业不缴纳社保,要承担的违法成本更多一些。如果补缴社保,职工只需要承担欠缴的个人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没有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说,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是相当重的。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自我保护的权力。比如,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保留有关证据,然后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劳动者如果主动申请不用缴纳社会保险,很有可能就会将企业制度违法之境,需要承担更多的违法成本。合法合规的企业还是多长点心眼的好。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员工,会申请不买社保。

为什么?主要是因为一些员工的工资不高,他们不想被扣钱,想让到手工资更高。

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短视的。

首先,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就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法律强制的。

有些企业虽然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是购买社保的协议,但是前段时间,国家已经明确:企业跟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是无效的。

因为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制度。

其次,员工不购买社保,对自己的利益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社保对员工的保障是非常全面的。比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这些都是员工万一发生意外之后的最大保障。

另外,现在社保跟很多民生事项挂钩,例如跟小孩的读书,在当地购买住房,享受当地的各种福利等。

因此,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不仅违法,而且不明智。

社保是法定义务,员工自愿不交也违法

社保可以让我们生活有保障。但现实中,很多人不愿意交社保,交社保每个月要少拿不少钱,交了也不一定有用,会直接向单位要求不交社保。作为企业,答应员工要求,觉得是员工自愿不交的,不是企业问题。这样风险非常大,员工自愿也违法。

社保是企业和员工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不交社保,对企业来说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劳动合同不受保护,员工可以不必提前30天提出离职,造成人才供应问题;面临经济风险,员工一旦发生意外或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相关待遇有企业支付;面临仲裁或诉讼风险,员工要求补交社保并承担滞纳金,支付一定经济补偿;影响企业信誉,不能参加某些项目或享受某些优惠政策。员工自愿的也面临这些风险,一方面不交社保本身违法,违法了社保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双方关系中,员工相对弱势,企业很难证明员工放弃社保究竟是资源,还是企业强迫。

对员工来说,不交社保,意味着不能享受社保相关待遇。即便通过诉讼,追回了损失,也容易在背调过程中,失分,影响今后求职。此外,法律越来越完善,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可能会发生诉讼请求不被支持的情况。从自我保障和长远角度来看,员工应积极交社保,千万不要自愿放弃交社保。作为企业,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和他沟通。沟通不成的情况,可以直接强制从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自愿不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