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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社会保险补偿规定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京东大量裁员,总部辞退30%,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补偿标准?

我们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社会保险补偿规定最新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我们法律关于裁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的规定。

互联网企业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如火如荼的裁员。客观说,裁员没有问题。毕竟企业遇到经营困难,通过裁员等方式来减少成本也合理。我们也不能将负担要求企业自行承担,最后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进入破产清算,那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的影响和伤害更大。不过我们也希望企业在裁员的时候,也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少企业就是又想裁员,又不想给经济补偿金,还要想出各种各样的名目来逼迫员工自行离职。这种做法就不太妥当。该给的补偿正常给,大家也能好聚好散,关系没必要那么僵,对企业形象也是好事。对于员工,事后也还能申请失业补偿。

当然,大规模裁员的话,我们是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再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能实施裁员。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则要翻倍。

劳动合同终止VS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指的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双方不打算续约合同,决定终止合同。

按照北京地区的标准,公司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两项责任:

一、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指的是劳动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或任意一方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两倍补偿金的数额支付赔偿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欢迎留言咨询。

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属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赔付,意外伤害险按照保险合同赔付。工地职工,本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赔付条件的,可以同事获得意外伤害险赔付。

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5月)

13、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14、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就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15、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有权请求侵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16、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后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补偿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