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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是什么意思?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附加险产品。简单来说,就是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前领取部分保险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其他开支。

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怎么写

具体来说,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肌梗塞、脑中风等)时,可以领取相应的保险金,用于缓解治疗期间的经济压力。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和家庭的抗病能力,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的附加医疗险不交可以吗?

不可以。

这款保险并不是一款返还型产品,满期后是不能返还保费的。这款保险全称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典型的单次赔付,含轻症责任,身故责任的终身保障重疾险。

北大方正尊享守护c款保险?

主险是两全(保障时间是57年,也就是保障至80周岁),附加险是重疾。具体保障内容是:

1.身故责任:如果是在80岁前身故,可以得到10万保额的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是在80岁后身故,可以得到20年所交保费的1.18倍,也就是217✖️12✖️20✖️1.18=61454.4元的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2.疾病责任:重大疾病,100种,单次赔付,赔付10万保额,合同终止。

轻症,60种,3次赔付,每次赔付20%保额(即2万元),相邻两次赔付之间需要间隔期180天,后续保费可豁免。

恶性肿瘤关爱金,如果申请理赔的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特别关爱保险金,即总计15万元。

国寿附加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1、此保险没有报销比例和次数限制,只有每年最高可报1万的限制。

2、医院药品和治疗的自费和部分自费部分无法报销,社保和此保险都不能报销,所以报销得少。

3、一般有社保的话,此住院医疗保险可以将保额调低到1000左右,即使2-3万块钱的病可能才报到1000,每年交570才报440,得不偿失。

4、此住院医疗保险跟年龄有关,小孩和老人最贵,中青年保费便宜很多。

国寿附加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每年缴费570元保1万,是指最高每年可以在保险公司报销1万,当然这是在社保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在扣除了自费和部分自费部分的90%.

注意:社保基本医药目录、基本设施、基本服务之外还有自费和部分自费内容,这些是社保和保险公司都报销不了的。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扩展资料: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身体残疾之一,本公司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基础,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两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身体器官时,本公司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领取残疾保险金后,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又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已给付残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在每一保险年度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参考资料来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合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